日本签证 旅游五年多次往返申请条件 广州领馆出签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携带家属申请的情况:主申请人以及家属如有不应当行为,主申请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
备注:附属人员行程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出入境。
2.五年多次签证无需销签,但只能受理三个月内出发的申请者。(三个月内如没有行程安排不得申请)
3.持本签证,一年之内在日本的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半年,去日本停留不得超过15天。
4.该多次签证发放后,若管辖使领馆判断签证申请所提交的材料为不恰当的,则可以将该签证进行职权注销。(不退还签证费)
特别提醒: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请申请人提供真实的资料,如有造假有可能会造成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且费用不退。
温馨提示:
注意:如领事馆要求补充其他资料或需要面谈的个人,另行通知。
1、 以上签证须知仅供参考,使领馆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2、 签证申请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终发生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签证取消或拒签费用不退。
3、 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签证材料的,有可能被相关使领馆列入拒绝申请的名单;
4、 “预计签证工作日”是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到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证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行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具体的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须以签证官签发的内容为准。
6、 根据日本的入管法规定,外国人能否被允许进入日本,终的判断是由机场等各出入境口岸的入境审查官判断,取得签证并不等于是可以进入日本的保证。因此,“签证”只能说是外国人被允许进入日本的前提条件,并不是入国许可。